7月25日上午,广西高速交警在兰海高速公路南宁南收费站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货车驾驶室内放了一条未拴链子的小狗,交警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时却发现驾驶员存在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男子驾车时,车上一条小狗引起交警注意。
25日上午11时15分,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小型货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员大腿上还趴着一条未拴链子的小型犬。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落下窗接受检查时又发现他未系安全带,驾驶员出示的两张临时牌照只能在甘肃、湖南境内使用,均不符合要求,其中一张甚至已经过期。
▲男子出示的临时牌照均不符合要求。
驾驶员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表示,车是公司的,此前是由他人购买从甘肃开往湖南,后在湖南转手到公司老板手上。两张临时牌照不符合在广西境内上路的标准,也是被民警查处后才知道。
最终,交警依法对该违法驾驶员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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