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停业,雷某等9名劳动者的工资被拖欠了近一年,终于被成功追回。近日,南宁市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委托法律服务机构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大幅提高了调解效率。该做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已经成功调解54起案件,追回调解款106万元。
▲广西八桂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仲裁委仲裁庭调解劳动争议。南宁人社供图
雷某等9名劳动者是广西某科技公司的员工。2019年6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半停业,拖欠员工工资。经协商,公司承诺会支付,但却一拖再拖。2020年6月5日,雷某等9名劳动者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请求确认与广西某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合计15.88万元。
2020年7月13日,南宁市甘露法律事务所的韦调解员为双方作调解。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确实拖欠了9名劳动者的工资,但公司已停业,无法支付。韦调解员详细了解公司现状后,向公司法定代表人解释了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后果及应优先支付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南宁市甘露法律事务所韦调解员在调解案件。南宁人社供图
经过调解员多次释明法律,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想方设法在公司清算过程中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
2020年7月16日,经再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其中6名劳动者当天就收到公司转账支付的工资合计9.8万元。其余3名劳动者的工资合计6.08万元,按约定时间支付。
近年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增多,给当事人及时维权、仲裁机构及时结案带来较大困难。为此,6月22日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委托4家律师事务所等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上述案件中的韦调解员,正是受委托机构的工作人员。
委托调解实施1个月以来,4家法律服务机构共分流劳动争议案件273件。目前已成功调解大小劳动争议案件54件(其他案件正在陆续调解中),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调解款合计约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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