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南宁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南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2020年,南宁市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9件。
▲2020年南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雷倩倩 摄
数据显示,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失职失责问题168件,结案1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7人,包括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74人。另,组织处理人数23人,移送司法机关人数19人。
其中,2020年,在南宁市查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组织处理1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据介绍,在南宁市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督办专项行动中,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大排查、大起底,确保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全部结案清零、问题线索全部处置清零。同时,全面回溯核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精准清除党员干部中的“害群之马”。比如,纪检监察机关循线深挖横县沈旭添涉黑案,查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件10人,包括横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立等一批公安民警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又比如,深入挖掘武鸣区邓建福涉黑案,查处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原党委委员、原副政委黄铭东收受“保护费”、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
下一步,南宁市纪委监委将深挖隐藏较深的“案中案”,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加大“行伞”深挖力度,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包庇纵容黑恶犯罪和失职渎职问题。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