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走私“洋垃圾”1.1万吨,这对父女拍档在广西获刑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走私进口工业钢铁废渣1.1万吨,这对父女拍档双双获刑。8月22日,南宁海关通报,“GN1819”走私废物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据办案民警介绍,由于该案案情重大,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案件中,周某安和周某为父女关系,父亲周某安今年已71岁,女儿周某今年44岁。周某安曾长期从事矿产品加工工作,对矿产品行业比较熟悉,深知用冶炼过的矿渣进行二次提炼加工比较赚钱。2008年,退休后的周某安带领女儿及亲戚,从湖南到广西投资开办了钦州某锌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氧化锌类矿产品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周某安担任公司法人。

2018年8月,防城海关缉私分局发现,钦州某锌业有限公司及周某安父女存在走私洋垃圾的重大涉嫌,随即立案开展侦查。

▲防城海关查扣涉案货物抽样。通讯员张鑫/摄

经查,2016年4月,周某安找到防城港市某商贸公司负责人黄某春,双方商量后一拍即合:从防城口岸以“氧化锌”的名义从越南进口工业钢铁废渣,由周某安负责在越南联系货源,周某和黄某春负责将工业钢铁废渣伪报成“氧化锌”报关进口。为掩盖犯罪事实,周某安等人还通过制作虚假合同及变换公私转账的方式,制造两个公司之间买卖“氧化锌”的假象。自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周某安等人共走私进口工业钢铁废渣11217.305吨。案中行为将国家禁止进口的工业钢铁废渣走私入境并进行加工销售,对我国生态环境及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日前,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安犯走私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周某犯走私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周某安实际控股的钦州某锌业有限公司犯走私废物罪,处罚金100万元。目前,案件判决已生效。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