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连续破获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高兴之余细心的民警发现:肇事逃逸的温某会和张某聪素不相识,但又恰巧是同年(2000年)出生的人,同月(8月)肇事逃逸,同日(9月3日)被送进班房。
2020年8月30日上午7时25分许,温某会驾驶小轿车在钦州市灵山县六峰山门前路段碰撞一辆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两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温某会径直驾驶小轿车逃离现场。
2020年8月14日凌晨1时40分许,张某聪驾车通过钦州市灵山县大江桥时,发现桥头前方有交警在设卡查车。由于其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一时惊慌便挂了倒车档,随后倒车撞上了后面的一辆小轿车。接着,张某聪挂前进挡加速往前行驶,不顾一切冲开交警的拦截逃离了现场。
▲温某会
▲张某聪
9月3日,灵山大队民警将温某会和张某聪抓获归案。温某会和张某聪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灵山县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温某会和张某聪每人各予以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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