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一团伙利用跨境服务器建立网络赌博网站,仅一年多时间涉案赌资超3.83亿元、获利超3600万元,9月8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胡某根、刘某法、在逃人员黄某祥共同出资,跨境在柬埔寨租用服务器建立赌博游戏平台。刘某丹负责客服人员管理、开支报账、资金转移、续租维护等工作。廖某林、雷某亮、罗某、李某等人作为客服人员,负责赌博平台日常运行,联系玩家通过“四件套”绑定的微信、支付宝收付款,按照人民币与游戏分数1:1比例,为玩家上分、下分。
姚某熊明知刘某丹所得150万元是赃款,仍利用他人银行卡进行接收取现,存入卢某兰提供的银行卡中,获得约2.3万元报酬。至案发时,该平台注册参赌人数3398人,累计充值金额超3.83亿元,兑奖金额超3.46亿元,非法获利超360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根、刘某法、刘某丹、廖某林、雷某亮、罗某、李某等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网络赌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卢某兰、姚某熊明知系犯罪所得而转移、窝藏,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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