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名7岁女童被亲戚家的15岁男孩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案发后,由于两个家庭经济拮据,实在无力再筹集女童剩下的医疗费及后续康复费。近日,经南宁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女童获得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2019年8月的一天,武鸣区时年7岁的小芳(化名)到15岁男孩韦某家里玩耍。两家是亲戚关系,又是邻居。在玩耍中,韦某被小芳的嬉闹声烦扰,恼怒之下持刀挥向小芳的头部和右手等部位,致小芳受伤。经鉴定,小芳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在当地村委,检察官与被害人家属、嫌疑人家属沟通交流、释法说理,调解两家的矛盾纠纷。武鸣区检察院供图
2020年初,武鸣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韦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存在刑事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随后,检察官主动联系小芳家属了解情况。
经了解,小芳头部和手部受伤,相应部位的神经受损,手术及治疗费用颇高。同时,由于小芳还处于发育期,受损的神经功如果及时做康复治疗,能更大程度得到恢复,只是康复的费用不菲,小芳家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难以承担。
案发后,虽然韦某的亲属赔偿部分医疗费,但韦某母亲因患病长年无法工作,家里仅靠父亲一人工作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拮据,无力再支付剩余的医疗费及后续康复治疗费。
4月16日,检察官核查后,告知小芳父母可为小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针对案发后,小芳变得内向、怕黑和需要家人陪伴等情况,检察官专门联系资深心理咨询师为小芳开展心理疏导。同时,武鸣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南宁市检察院汇报,南宁市检察院决定启动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的办案机制。最终,小芳获得救助共计3.5万元。
▲南宁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小芳家里。武鸣区检察院供图
近日,南宁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一起将救助款送到小芳家里。这笔钱将用于小芳今后的生活、学业和康复治疗。
检察官还多次向小芳和韦某的家属进行耐心释法说理,让原本就是亲戚关系又是多年邻居的两家人相互理解,表示接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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