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南宁市宾阳县男子蒋某从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领回14万多元时,大呼意外。
4年多前,只因蒋某借了一辆宝马车赴朋友饭局,就被宾阳县城北派出所原副所长华某盯上,被强行索取14万余元。好在办案机关及时查明事实,还了他清白。
经查,这只是华某敛财的冰山一角。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中,非法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财物32万余元。今年7月,华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返还仪式现场。
事件:男子被警方带走,家属花巨资“捞”人
2016年5月18日下午,蒋某向朋友借了一辆宝马5系小车,前往宾阳县美食街东山羊饭店赴约吃饭。席间,突然闯进了七八名男子,将蒋某等8人带走。
▲事发饭店。
第二天中午,蒋某被放出后得知,之所以被民警带走,是因为当时吃饭的人中有人涉嫌电信诈骗。更让他震惊的是,他是被家人花巨资找关系“捞”出来的。
蒋某的父亲回忆道,当天晚上,儿媳说蒋某一直未回家。经打听得知,蒋某是在与朋友吃饭时被城北派出所抓走的,原因是吃饭的人中有一人涉嫌网络诈骗。后来,他们通过关系找到阮某,阮称可以把蒋某“捞”出来,但要用钱打理。无奈之下,蒋父东拼西凑了14.55万元,把蒋某和宝马车从派出所“捞”出。
说法:受害人被盯上,只因开豪车赴约
2018年9月10日,华某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宾阳县监察委员会。
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华某于2016年5月,在配合广东警方办理网络诈骗案件时,将蒋某8人带回城北派出所协助调查。在协助广东警方调查案件过程中,华某以办案民警的职务便利,放任、纵容社会人员廖某、阮某等人在城北派出所区域内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向蒋某家属索取钱款14.55万元,其中华某分得5万元,廖某分得4.55万元、阮某分得2万元,其他人员分得3万元。
“蒋某被华某等人盯上,就是因为他当天开的宝马车。”9月29日,办理该案的宾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葛英茂告诉记者,蒋某平日在家主要是种田、搞养殖,华某等人当天见到其开的是宝马5系小车,抱着农民开豪车,钱款肯定来历不明的想法,遂对其家属进行恐吓、敲诈。
▲宾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将被侵占的钱款返还给蒋某。
葛英茂透露,因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外省公安来到宾阳县,负责对接工作的就是城北派出所,而华某又是对接工作的负责人,在获知蒋某这一情形后,遂联系廖某、阮某等人趁机作案。
宾阳县监察委员会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蒋某的行为没有违法性,与违法犯罪人员也没有任何关联性,根据《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14.55万元退还蒋某。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