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获悉,为保障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举办期间的市容环境,自11月26日至12月21日,南宁市将暂停审批非经营性临时占用、挖掘市管道路的申请。南宁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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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11月26日至12月21日,非经营性的临时占用、挖掘市管道路申请将不予审批。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应急抢险维修等特殊情况除外。11月22日前已获批的非经营性临时占用、挖掘市管道路工程,须在12月1日前按市政工程相关规范恢复路面,拆除围挡等施工设施。12月1日前不能完工的,12月1日至21日期间也必须暂停施工,并按要求恢复路面,拆除施工围挡等设施,12月22日方能恢复施工。
对于设置条幅、气球、充气拱门开展商业活动的经营性临时占用市管道路的申请(含道路红线以外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区域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在12月8日至11日期间也暂停审批。
对于不按上述规定规范施工或开展商业活动的单位、责任人,南宁市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南宁市行政审批部门也会将其列为不诚信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将会影响其今后的审批申请。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罗暘 通讯员 吴希玉
值班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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