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17时40分许,苍硕高速公路贵港段发生了一起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发现,一辆正在高速上行驶的车突然在快车道上停下,致后方小车被挤撞。
经调查,民警认定这起事故系第一辆小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实施突然停车的行为导致的。
“第一辆车停下瞬间,后方白色轿车紧急减速停车,但白色轿车后的大货车却刹车不及冲撞白色轿车,白色轿车受到挤压后又冲撞第一辆小车,最后被弹飞至数米之外。”
据第一辆小车司机称,当时是因为害怕错过出口,“就想着停车查看下路况,结果事故就发生了。”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管理三大队副大队长叶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责任认定结果如下——
第一辆小车在这起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辆小车在这起事故中无责任;
第三辆大货车因措施采取不及时,在这起事故中应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高速路行驶时,一定要提前熟悉线路,准备到达出口时要注意车速和车距,万一错过出口时,切记不能倒车或者逆行,应当继续前往下一个出口驶出高速公路。
(原题为《现场恐怖!广西一小车高速上突然停车,致他车被货车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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