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15时15分,南宁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江南区白沙大道金湾花城9栋3楼着火。
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江南中队2个灭火编队(即1辆城市主战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2辆水罐消防车)15名消防员赶赴现场扑救。到达现场后,经侦查:现场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金湾花城9栋3楼着火,无人员被困,江南中队立即出水灭火。15时50分,处置完毕。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地上6层砖混结构民房,高度约18米,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电脑桌、床垫等,火灾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
目前,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统计中。
来源丨南宁消防支队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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