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为助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广西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中,依法严惩违法犯罪,2020年以来依法起诉破坏生产经营等妨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563人。
▲自治区检察院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何文凯向媒体通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情况。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卢荻摄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办好涉疫情案件,目前办案规模排名全国检察机关第12位,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有26项排名全国检察机关前十位,其中16项排前五位。
广西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中,重点维护社会生产生活安全稳定有序。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针对以快递方式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多发等问题,向有关管理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进开展专项整改并取得明显效果。重点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出台在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中依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0年以来,广西检察机依法起诉破坏生产经营等妨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563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不批捕83人、不起诉168人。清理纠正涉民营企业久侦不结的案件45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60人。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检察机关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三级检察院一体化联合司法救助,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156.13万元,连续3年保持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同时,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13件,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038人。此外,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保证“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2020年,全区共有7个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个市级检察院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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