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为支持南宁市商贸经济发展,近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联合市政园林局印发《关于规范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与“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事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事项,在审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减少了企业、群众的办事成本。
▲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肖瑛摄
通知明确,“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事项,无需缴纳占道费。多年以来,对商贸企业在本项目用地红线内进行户外促销等活动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地执行不一致, 有的地方按照“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事项办理,要求申请人缴纳占道费,这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争议。
对此,《通知》明确,从2020年11月开始,商贸企业在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实施户外促销、围挡施工等活动的,就近在各城区、开发区办理“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事项,依法不需缴纳占道费。同时,今后各城区、开发区对该事项实行承诺制审批模式,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对所使用的户外场地具有合法使用权,并自行承担由使用权纠纷所引发的法律责任,不需提交户外场地使用权证明材料,精简申请材料清单。
《通知》还明确,户外促销由原来按次申请变为按月申请。以前,申请人申请节假日或周末促销活动,只能按需按次申请,每次活动都得申请一次。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通知》正式规定,申请人申请节假日或周末促销活动,可以把一个月内多次活动一并申请。这样一来,申请人少跑腿,办事更省心。
据了解,为了使申请人办事更便捷,《通知》中涉及的上述两个事项均可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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