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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处罚更重!河池这名男子终于后悔了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11月19日,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男子韦某,在第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被处罚后仍心存侥幸,时隔一年多又二次酒驾引发交通事故被查,并处以行政拘留10天。正在执行拘留的韦某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10月4日17时许,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秋冬攻势”大整治专项行动时,在罗城县小长安镇通往牛毕港路段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驾驶人韦某,酒精检测含量为76mg/100ml。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韦某曾于2019年1月2日因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被柳州市城中区城中交警大队大队处罚,此次属二次酒驾。事故处置后民警依法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据韦某交待,当天去朋友家做事,下午三点多在朋友吃饭,盛情难却喝了三杯白酒。17时40分左右,韦某因担心县内交警查得严,便驾车绕路回家,以为不碰见交警就没事,不料经过牛毕路口加油站大约200米处,就和对向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越野车驾驶员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本想隐瞒的酒驾违法行为也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对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法制教育,同时根据其违法行为,对其车辆进行了暂扣,经报县局裁决,韦某被处以驾驶证吊销、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罗城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二次酒驾”更是不容小觑,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会更严重,除了罚款外,还要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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