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2日,在国道209线3527KM+650M(横县马岭镇清泉村路段)处,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当场死亡和5人受伤。11月24日,南宁交警部门公布这起事故深度调查情况,认定大客车驾驶员单方过错造成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7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南宁市深度调查专家成立“7.12”事故深度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深度调查。
▲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经查,大客车驾驶员李某同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跨越道路中心黄色单实线超车、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其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单方过错造成事故,认定李某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货车驾驶员杨某忠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其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违法行为与事故形成无直接因果关系,认定杨某忠不承担事故责任。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