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抗政府拆迁,村民成立“护村队”暴力抗法,致16名警察受伤。11月30日,南宁市邕宁区法院对该起妨害公务罪公开宣判,一审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郭某宽等8人分别判处1年7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2017年4月23日,被告人郭某宽等人被选举为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梁村负责与政府对接拆迁工作的村民代表。为满足部分村民提出的拆迁安置条件,组织村民列队演练,成立所谓的“护村队”,以暴力方式对抗政府拆迁工作。
同年4月27日,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国土执法人员进入梁村开展执法工作,郭某宽等人组织村民对执法人员进行围困和殴打,并对前来解救和维持秩序的南宁市公安局民警和协警以及现场车辆进行打砸,造成16名公安民警和协警受伤。
法院认为,郭某宽等8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具体情节和认罪态度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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