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南宁市举行2020年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销毁活动,共销毁砗磲、玳瑁、唐冠螺等水生野生动物制品60余吨。
▲唐冠螺。
多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高度重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珍贵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强化执法监管,支持科学研究,开展繁育救助,广泛开展宣传,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玳瑁。
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野生动物贸易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广西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在海关、公安、海警、打私办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不断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
▲销毁现场。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1933人次,开展执法行动2860次,检查经营场所6180个/次,饲养繁殖场所263个,查办案件7宗,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宗,成功救护了海豚、绿海龟、亚洲小爪水獭、中国鲎、大鲵、花鳗鲡等水生野生动物。
▲销毁现场。
本次销毁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销毁的主要是海关、公安、海警、打私办等部门移交的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制品,包括砗磲、玳瑁、唐冠螺等水生野生动物制品60余吨。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彰显我国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进一步震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保护意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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