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女士问:
2014年,我在沙井大道一个楼盘购买三产房,交了首付,之后又交了三年的按揭款,至今那栋楼连地基都没打好。我找他们退房,他们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回答:
现在南宁有不少在三产用地上建起来的房屋,有的签合资建房合同,有的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管是以什么名义什么形式,但只要房产开发用地不是国有出让土地,就都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风险,更不要说连地基都没打好的所谓的期房了。有不少购房者最后都陷入诉讼的麻烦之中,所以建议尽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间拖得越久,解决起来越困难。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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