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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144套商品房被房开卖了450次!业主苦等几年,终于迎来转机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买房安家是很多人心中美好的愿景。然而费尽心思选好了房,双手奉上全部积蓄,也未必能如期住进“自己家”。一旦开发商“跑路”,楼盘烂尾,一房多卖,购房者将背负沉重的压力,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比如柳州这个烂尾楼,实际只有144套商品房,却被开发商先后售出450余次!苦等几年,业主们深陷绝望,事情却迎来了转机!昔日烂尾楼竟变江景地标建筑,是谁让它“起死回生”?

一房多卖引发“民怨”

数年前,“名晟·陆号公馆”是融安县城炙手可热的楼盘。其依江而建,地段优越,价格合理,一开盘就引发购房潮,甚至吸引了不少柳州市区的投资者。

▲往昔的“陆号公馆”

据资料显示,柳州市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为主要经营范围,是有着房地产开发3级资质的企业。开发项目“名晟·陆号公馆”,是融安县第一个进行精装房销售的楼盘。

看起来,这家公司还挺“高大上”,如果它能堂堂正正搞地产开发,也算前景可期。

▲往昔的“陆号公馆”

然而在建设中期,由于该公司财力有限,投入资金远不能满足开发需求,负责人就动起了“歪脑筋”。

借民间高利贷、“一房多卖”、借用他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获得银行贷款、利用非真实的法律文书解除房屋备案登记……

▲往昔的“陆号公馆”

开发商用一系列违法操作来获取资金,维持公司运转。

其中最令人气愤的是,购房者已经交钱买了房,购房合同也正式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开发商依然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文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将房子退出来进行二次销售。

东窗事发后,部分购房者丧失理智,采取了“暴力措施”。房开售楼部多次发生打、砸、抢事件,公司的办公设备及资料被哄抢和破坏,公司无法再继续经营。

2014年12月22日,柳州市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融安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资不抵债房开公司破产

2015年1月4日,融安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柳州市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经法院查明,该公司设立于2003年3月14日,系民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股东是韦毅松、韦柏二人。

▲该案主办人融安法院黄秀红法官在研究案情

当时,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毅松下落不明,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已经没有人上班。在建的“陆号公馆”楼盘土建部分建至第25层,由于缺少资金已停止施工。

该公司的负债情况简直触目惊心——

2008年该公司开始经营融安县“陆号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支付购买开发的土地款300万元,建筑成本约3400万元,人工工资约525万元,交纳税费约200万元。

这四千多万,大部分由该公司通过借民间高利贷获得。剩余债务为“一房多卖”、骗取银行贷款等。

▲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融安县人民法院在同年3月、5月、6月三次召开债权人会议,申报后审核认定该公司的债权总额为132209877元。

你没有数错,是一亿三千多万元。

而债务人名下除了在建的“陆号公馆”住宅楼外,无其他固定资产。中介机构对“陆号公馆”作出资产评估,价值为21775377元(两千一百多万)。

▲召开债权人会议

此外,债务人银行存款仅有13532元;申请人名下的三辆汽车至今未能找到其下落,也没有其他固定资产。

也就是说,该公司的净资产为负数!

法院认为:申请人经审核认定的债务为132209877元(一亿三千多万元),其资产不到2200万元,该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裁定如下:宣告柳州市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烂尾楼变江景地标

裁定一个企业破产容易,但如何最大程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这是法院面临的难题。

当年,该楼盘的破产在融安县城引起巨大反响,大量债权人四处奔走上访,对融安房地产开发经营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度让全县房地产开发陷入低谷。

在压力面前,法院积极制定审理方案。确定了以维护债权人最大权益为目标,不草率的通过破产程序尽快结案甩开包袱。

此案关键,是让烂尾楼“重整复活”。

▲如今的“融江大厦”

如果按照破产程序正常拍卖,所得款项根本无法分配债权,“陆号公馆”也将彻底成为融江河畔的“僵尸楼盘”。

法院采取以重整为主,破产为辅的审理方案,尽一切可能为破产企业实现转型升级,起死回生。

最终,“陆号公馆”楼盘与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对接,通过吸引其他房开商购买后重新注资进行建设。

尽管前期引资困难重重,连续两次拍卖都无法成交,但法院仍然竭尽全力。

▲购房人代表们向融安法院赠送了“为民主张,公正廉明”的牌匾和感谢信

2017年5月,“陆号公馆” 楼盘终于以1630万元成功拍卖。同年7月开始注资,住宅楼也继续施工。

2017年底,该破产清算案的案件款已按照商品房买卖类债优先的方案(即优先偿还购房者款项),发放至债权人账户。

同时,法院与银行沟通,免除了购房者的贷款利息,真正做到了维护购房者的利益。2020年“陆号公馆”已全部完工,更名为“融江大厦”正式对外出售。烂尾楼盘成功逆袭,变为融安县城江景地标住宅楼。等待虽然漫长,但终归是有了好结局。

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经济

在优化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权益上,柳州市两级法院一直在努力。

2019年以来,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考核排名全区第一,荣获广西法院集体三等功、柳州市“贯彻新发展理念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0年1-11月,柳州市两级法院新收各类破产案件161件,审结各类破产案件89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涉案资产总额共计约3.6亿元,债权总额约19.4亿元,安置职工124名,缴纳税金约130万元,释放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

其中,柳州中院审理的金利公司重整案、柳化股份重整案、昌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等3起破产案例入选自治区高院破产审判“10+3”典型案例,成为入选案例最多的中级法院;昌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典型案例;广西睡宝重整案入选广西法院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疫情期间,柳州中院还积极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无接触办公”的方式在线办理破产案件,网络成功拍卖龙城化工总厂、柳州市粮油储运贸易公司、柳州华建资产公司等破产企业财产;积极推动晟汇房开公司、华硕科技公司等破产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引导柳州志通汽配公司、九盾公司等破产企业债权人达成和解,保障破产企业职工救济和安置。

柳州中院运用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共计25件,其中通过网络开庭18件,审结15件,成功调解涉及深圳某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案件,涉案标的金额共计约4000万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各种风险和纠纷,但请相信,困难是一时的,在你身边,总有法律和正义维护着你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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