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问:
五年前,邻村的老乡郭某做生意借我5万元,到期后却各种推脱不还。我将对方告到法院,法院也判了,对方就是不还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又过去四年,还是没有拿回钱。法院说对方没有财产,其住的房子被拍卖。现在人也找不到,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
你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会按程序向银行房地产登记机关车车管所等部门进行查询,如果在这些部门查找不到可执行财产,一般在执行期限届满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你可以自己查找到对方财产线索或者到期债权或者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后申请法院恢复执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对对方发出限制高消费禁令。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