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女士问:
我和我哥哥曾因继承发生纠纷,后经法院判决,房产已更名到我名下。我哥哥不服气,趁我不在,撬开房子的锁,偷走了水表、电表,还有一些家具。我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说是家庭纠纷,不属于他们管辖。之后多次,哥哥都到我家里吵闹,甚至还动手打我们,我该怎么办?我能不能与他断绝兄妹关系?
赵明堂律师回答:
兄弟姐妹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但在法律上,双方之间除了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之外,是相互独立的,并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兄妹之间若因继承发生纠纷,确实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但你们的继承纠纷已经法院判决,房产已经更名到你名下,属于你个人财产。
你哥哥私自进入,并取走财物,侵犯了你合法的财产权益,如果使用暴力,更是侵犯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