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1997 年,张某向我借钱,之后一直未还,我于1999年向法院起诉,张某未到庭。法院判决后我申请强制执行,可是执行庭以找不到被执行人为由,至今一分钱也没有执行。执行法官说要我去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他们才可能行动。我没有能力调查被告的财产,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申请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是法院应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状况要求,采取一些基本的查询措施,比如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银行存款、保险账户、车辆登记信息等,不能完全依赖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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