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女士问:
四年前,我在南宁某楼盘买了两套代建商品房,现在由于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按揭房贷,因为开发商欠有很多外债,挪用了购房者首付划出的公共维修基金,无法办理房屋主权登记。现在开发商把购房者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他们房款,我们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
你的购房合同履行处于停滞状态,如果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法院很大可能判决解除合同。因为开发商负债累累,购房人很可能无法收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购房者应当收集证据,积极应诉,证明造成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主要原因,以利于法院查清违约责任,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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