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为了减少缴纳高速公路的通行费,外省大货车司机王某岭通过拒交通行卡、谎报入口站等方式,在三个月里,横跨7个省(区)少缴通行费4200多元。近日,横县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王某岭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5000元。
大货车司机王某岭是河南人,常年在全国各地拉货。2020年2月3日,王某岭驾驶大货车从广西贺州收费站至广东花山收费站,在广东花山收费站,谎称通行卡不见了,并谎报从广东沙田站沿江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少缴通行费201.54元。此后,王某岭又以同样的手法,在河南、四川、湖北等地高速公路收费站,少缴上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通行费。
2020年5月26日,王某岭驾驶大货车从湖北省武汉市至广西横县六景镇,谎报从广西南宁市沙井收费站进入高速,企图少缴937元。大货车通过六景收费站时,由于收费站装了新系统,当大货车司机称没有卡,但系统感应到车上有卡,司机先是交出一张卡,但系统还是显示有卡,无奈之下,司机只好把全部通行卡交出来,收费员马上报警。之后,王某岭当场缴纳湖北省至广西六景镇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
经查,2020年2月3日至5月26日,王某岭为了减少缴纳通行费,横跨广西、广东、安徽、湖南、江西、四川、湖北等7个省(区)分9次实施诈骗,共诈骗通行费4294.04元。
案发后,王某岭家属退赔全部通行费。
横县检察院认为,王某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横县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横县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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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