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石慧琼整理
许先生问:我公司有一名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需要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在解除过程中,公司将事由通知工会,工会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能继续解除劳动合同吗?
龙世斌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知情权和纠正权力。该规定是一个意见征求程序,当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纠正意见。用人单位接到工会的纠正意见后,经认真研究后,应书面通知工会处理结果。而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仍由用人单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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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