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女士问:去年8月,我在某健身俱乐部交了60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有效期一年。今年2月以来,该健身房无人管理,昨天我发现对方关门了。我能退掉会员的余额吗?
林树昌律师解答:你与健身俱乐部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现在对方不能按约定为会员提供服务,构成违约,且健身服务不适用强制履行,服务合同应予解除,剩余费用应返还。消费者消费时要留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如书面消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索取相应发票、小票、收据等付款凭证。同时,要注意凭证上所盖印章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以便举证维权。
4月1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 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 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 叶霖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 擅长劳动争议、工伤争议、公司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事务。 联系电话:15207712133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