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文跃
3月30日,百色市凌云县法院对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丰源受贿案及龙旺派出所原所长吴江华受贿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吴江华于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担任龙旺派出所所长,2017年11月退休;叶丰源于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担任龙旺派出所教导员,之后转任向阳派出所所长。
▲庭审现场。 凌云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江华、叶丰源在担任龙旺派出所所长、教导员期间,在2016年10月查处一起聚众赌博案件的过程中,因接到他人说情电话并承诺给予好处费,未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事后收受聚赌人员好处费35万元。两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凌云法院审理后, 根据被告人吴江华、叶丰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吴江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叶丰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宣判结束后,两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服从一审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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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