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女士问:
十年前,朋友向我借了十万元,借期一年,期限没到就失联了。今年春节,我看到他回家。当初借款时,他把房子抵押给我,我一直没向法院起诉,现在还能起诉吗?能不能不打官司,直接申请执行?
赵明堂律师解答:
如果你只有借条,没有抵押,再想起诉要回借款本息,就面临诉讼时效障碍,你还要收集对方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关于催讨或者对方愿意继续归还等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你想申请法院执行,一要看是否有合法的抵押手续,二要看抵押合同规定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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