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问:去年,我在网上认识一女子,她自称未婚。交往期间,她频频向我索要钱物,合计4万多元。最近我偶然发现她已婚,便报了警,但派出所不立案,称我们之间是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起诉。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以刑责。如果你能提供基本证据证明女方故意隐瞒已婚事实,以结婚为诱饵骗取大额财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女方刑事责任。如果想追回被骗钱财,要通过民事诉讼。
5月8日值班律师:
赵明堂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擅长保险纠纷、执行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上诉申诉案件等。联系电话:18275765980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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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