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漓江边建临时法庭,3名男子因电鱼被责令购买鱼苗放生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邓振福 文/图

5月13日上午,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桂林签署了《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随后,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在漓江边搭建临时法庭,对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审判,被告人梁某被责令购买价值2000元的鱼苗在漓江放生。

▲启动仪式现场。

据介绍,漓江流域是珠江水系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流域内有世界级自然保护地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3处、省级自然保护地6处。13日上午,“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首个漓江生态环境生态保护专门法庭先后挂牌成立。

▲共同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签署后,四部门相关负责人握手。

当天,在桂林市漓江边,七星区法院在搭建的临时法庭开展漓江生态保护巡回审判。被告人梁某因电鱼被警方抓获,其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单处罚金2000元。

▲七星区人民法院漓江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现场。

同时,法院责令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购买价值2000元的鱼苗在漓江进行生殖放流,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替代性修复。

这是七星区法院近一个月来判决的第三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庭审结束后,连同当天判决的三起非法捕捞案被告人赔偿的共计一万尾鱼苗,在公诉机关、各界旁听代表、周围市民的共同见证下,被投放到临时法庭不远处的漓江内。

▲受法院责令,3名非法捕捞案被告人购买鱼苗放生到漓江。▲审判机关、公诉机关、各界旁听代表将鱼苗放生到漓江。

“到漓江边审判”,对于这样的审理方式,七星区法院院党组和专业法官委员会开展了多次论证。“法庭搭在漓江边,可以让健康优美的漓江环境和破坏漓江的恶劣行为形成强烈对比,对旁听者的心理产生了巨大震动,使得法律的惩戒作用和教育作用得到高度统一的发挥。”案件审判长、七星区法院院长曾小平解释道。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