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问:
我结婚多年,丈夫婚内出轨并与婚外情女子育有一子,还给对方买房买车,并登记在其名下。我应如何维护权?
林剑律师解答:
建议你收集丈夫出轨以及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婚外情女子购房购车的相关证据,包括两人生育孩子的照片、互相联系的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购房购车票据等,证明男方出轨行为,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侵占(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等证据。
《民法典》规定,因男方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给婚外情女子购房购车等行为,如果被认定为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其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不想离婚,只想分割财产和要回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给婚外情女子购房购车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你丈夫赠送财物给婚外情女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你可以要求该女子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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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褚瑞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