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5岁女童遭人猥亵,色狼零口供也被绳之以法;虐待养女致其伤100多处,养母最终领刑八个月;1名小学教职工猥亵3名女生,被判刑五年二个月……5月2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广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戳链接看会议内容→广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437人),会上通报多个典型案例。
▲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多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重构犯罪现场,零口供猥亵男领刑四年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期间,桂林57岁无业人员彭某某以玩“抓虫子”游戏为由,在出租屋内对邻居5岁小女孩小薇(化名)实施猥亵。案发后,桂林警方以彭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彭某某零口供,仅有5岁小薇的陈述,并无其他证据印证,遂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决定。
随后,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薇引入心理沙盘和房屋模型重建犯罪现场,引导小薇进一步陈述彭某某的身体隐秘特征、猥亵行为特征。同时,引导警方侦查寻找彭某某身体隐秘特征。警方在侦查中发现,彭某某身体隐秘特征跟小薇的陈述及其对人体模型的辨认结果相吻合。
同年8月5日,检方指控彭某某猥亵儿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同时,检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七星区政法委申请设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专项基金,得到大力支持。目前,包括小薇在内已有6名被害儿童得到专项心理救助金,她们已逐渐走出心理阴影。
案例二:虐待养女致其伤100多处,养母被判刑8个月
2017年9月,无业女子车某某经他人介绍,领养4岁女童小曾。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间,车某某为发泄私愤,多次在家里使用铁制衣架、手机充电线殴打小曾,造成她全身体表新旧损伤100多处,达到轻微伤。老师发现小曾身上的伤情后,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11月,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分局立案侦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同年12月10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车某某长期虐待养女,情节恶劣,其行为涉嫌虐待罪,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介绍,虐待罪是自诉罪名,因小曾年幼无法行使告诉权利,2020年3月5日,检方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车某某犯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梧州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协调梧州市福利院对小曾进行临时监护,聘请心理老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8万元,与教育部门沟通解决其上学困境,并联合公安机关积极找到小曾的生母,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现小曾已被生母接到身边,生活恢复正常。
案例三:学校教职员工猥亵女学生,被判刑五年二个月
2019年9月的一天凌晨,南宁某小学司机兼后勤人员周某某利用工作便利,进入女生集体宿舍,对该校3名8岁至11岁的女生实施猥亵。后警方立案侦查,并对周某某刑事拘留。2020年3月20日,警方以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移送审查起诉。
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多名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周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检方发现其中一名被害人的父亲去世,母亲失联,暂由亲戚抚养,无法定监护人抚养,遂指导、帮助其亲戚取得法定监护人资格,并申请司法救助,保障被害人正常学习和生活。同时,针对涉案学校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向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采取措施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案例四:智障女孩在列车上遭人猥亵,色狼领刑6年
2018年8月24日15时,56岁无业人员吕某某在行驶的列车上,对13岁精神发育迟滞(中度)的小爱(化名)实施猥亵,持续约半个小时,直至小爱家人发现制止后才停止。案发后,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对吕某某刑事拘留,并以吕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移送审查起诉。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吕某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同时,检察机关跨省对接小爱户籍所在地的妇联,由妇联指派心理咨询师,对小爱开展心理评估。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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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