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唐晓燕
桂林一男子疑似酒驾肇事逃逸,让弟弟来“顶包”,没想到被交警识破。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民警将肇事男子带回大队处理时,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为酒后驾驶。5月28日晚,肇事司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的唐大某被行政拘留。
据介绍,5月28日上午7时许,唐大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在穿山路上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新能源汽车。事发后,唐大某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察。通过查阅公共视频等手段,警方锁定肇事车辆,并确认该车驾驶员为唐大某。
当天上午9时许,一名自称是唐大某的男子来到七星大队事故中队,自认是肇事逃逸的驾驶员。面对民警询问,该男子前言不搭后语。
经过多次询问,该男子承认自己是唐大某的弟弟唐小某,唐大某正在七星大队的停车场等候消息。考虑到唐小某能积极配合事故民警调查,对于“顶包”事件,民警对他进行严厉的口头教育。
随后,民警将唐大某带回调查。当时,唐大某身上仍有浓浓的酒味,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属饮酒后驾驶。
据交警介绍,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唐大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唐大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
28日晚,唐大某被办案民警送至桂林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待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的送检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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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