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文跃
韦先生问:
我几年前在市场监督局申请注册了一家带有名称的冷饮店,经几年苦心经营,生意逐渐有了起色。现发现一家新开的店名与我的店名一样,经营项目也差不多。请问,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单化军律师解答: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个体户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人组织,享有法定的名称权,如果你注册的店名早于其他人,并且你们是经营同类项目,你有权依法向市场监督机关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6月10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 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林树昌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仲裁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1311761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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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褚瑞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