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经小飞
罗先生问:我是南宁人,现在在外地生活,上个月收到南宁一家法院的手机短信通知,说我被人家起诉了,我打电话过去,法院核实了我的身份信息,但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在南宁的亲友也没收到法院送来诉讼文书,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法院通过原告提供的手机,与你取得了联系,就当确认了你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身份信息,应当按在法定的时限内按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否则就侵犯了你合法的诉讼权利。将来执行时,你可以以此为理由上诉。但建议还是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委托亲友到法院领取诉状等法律文书,以便为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纠结于程序权利,无助于更好的维护实体权益。
6月24日(星期四)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 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 :
刘建鸿 广西宁泽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离婚、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人身侵权损害责任纠纷。联系电话:187768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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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