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玉林市纪委监委发布的两则通报显示,博白县博白镇原党委书记(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委原副主任)李宏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陆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赵志雄接受审查调查。
▲玉林市纪委监委官网截图
日前,玉林市纪委监委对博白县博白镇原党委书记李宏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宏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下打听案情,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红木家具、劳力士手表等礼品、礼金,向上级领导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活动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对征地拆迁工作失管失察,造成重大财政资金损失;骗取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大搞权钱交易,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宏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宏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宏海简历:
李宏海,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广西博白人,大学学历,1992年4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4—1996.12 博白县江宁镇人民政府干部;
1996.12—1999.10 博白县江宁镇团委书记;
1999.10—1999.12 博白县凤山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江宁镇团委书记;
1999.12—2000.01 博白县凤山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2000.01—2002.07 博白县凤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02.07—2006.04 博白县凤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4—2009.03 博白县英桥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2009.03—2011.05 博白县英桥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2011.05—2014.12 博白县旺茂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2014.12—2016.05 博白县旺茂镇党委书记;
2016.05—2017.06 博白县龙潭镇党委书记;
2017.06—2019.11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委副主任、博白县龙潭镇党委书记;
2019.11—2020.01 博白县龙潭镇党委书记(保留副处长级);
2020.01—2021.02 博白县博白镇党委书记;
2021.02—2021.06 博白县博白镇党委干部。
▲玉林市纪委监委官网截图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陆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赵志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陆川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 陈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