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经小飞
郑先生问:
今年5月13日,堂弟私自拿走我的小轿车钥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小轿车开走。因错把油门当刹车,他把孔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堂弟负交通事故全责。孔某用去医药费3万多元,他以我拥有小轿车所有权为由,要求我赔偿,我不同意。请问,孔某的要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你堂弟未经你允许驾驶你的机动车造成孔某身体损害,你堂弟负交通事故全责,由你堂弟承担赔偿责任,而非由你承担赔偿责任,且你对该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预见,没有过错,因此,孔某的请求不合法。
6月25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无
下午:
林剑 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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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