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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追踪丨交了房却不给购房发票?南宁一开发商称合同有规定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巫碧燕

周先生:我是南宁市阳光城·半山湾小区的按揭业主,房子交付后,开发商把发票放在物管处。我们想领取发票,然后自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却被物管人员告知要出示不动产权证书证才能领取,还得先支付250元不动产权证书的代办费,我认为这很不合理。业主买了房,拿发票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开发商也有开发票的义务。

阳光城·半山湾小区物业管家:考虑大部分业主不想自己跑腿办证,且开发商营销中心比较远,物管便提供代办不动产权证和保管发票的服务,这250元是代办费。我们并未强制代办,但开发商为规避提供按揭担保所承担的风险,更高效地走完贷款流程,要求为按揭业主代办证,只有办好证才能领取发票。具体可咨询楼盘营销中心。

阳光城·半山湾小区营销中心工作人员:购房合同中已有相关约定,开发商先为申请购房贷款的业主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业主需配合开发商办理抵押手续,才能拿到办好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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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