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颜强
梁先生问:
朋友因资金周转困难想向银行贷款500万元,便找到我做贷款担保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我未作考虑便在贷款担保合同上签了字,自愿就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想问一下该贷款担保合同对我有什么影响?
李剑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梁先生自愿为其好友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承担担保责任,即在其好友不按时偿还足额贷款的情况下,梁先生有义务代为偿还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梁先生代偿后可以向其好朋友追偿。
在此建议:亲戚朋友要求为其贷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一定要慎重,不要随便在贷款担保合同上签字,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月6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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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