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占玲
7月6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人对合乘车仍抱有疑虑:合乘车平台不需要建立投诉及纠纷处置制度,乘客该如何保障自身安全?如果遇到非法运营的合乘车怎么办?对此,部门作出回应。
不再限制合乘次数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驾驶员通过合乘服务信息平台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驾驶员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对比2017年施行的《南宁市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删除了“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等规定。
《征求意见稿》还调整了私人小客车合乘平台的义务,如不需要合乘信息平台提供合乘协议文本和建立投诉及纠纷处置制度等,同时删除原来的“接受交通、公安、通信、网信等部门依法监管”。
乘客安全如何保障
“感觉拼车渐渐变了味道,我已经很久不使用拼车软件了。”南宁市民付女士说,她曾通过拼车平台多次拼车,感觉与网约车没有什么区别。
对于《征求意见稿》,市民何先生关注的是,如果合乘平台不需要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置制度,一旦乘客和车主发生矛盾,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私家车主黄女士说,《征求意见稿》删除了驾驶员提供的乘车次数,这是一大利好,“很多车主每天出行三四次,如果能合理利用拼车,可以节省不少出行成本”。她同时也担忧,合乘平台如果不受相关部门依法监管,一旦有违规行为,将损害车主和乘客的利益。
还有市民称,近年来,不少司机打着拼车的名义,却提供网约车接单服务,相关部门应出台更详细的规定,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非法运营如何识别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出租交通科回应称,此次《征求意见稿》是为了更合理厘清非法营运行为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保护合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提到,未通过合乘服务信息平台事先发布出行信息、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道路运输经营服务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行为。这一规定,可以防止一些驾驶员打“擦边球”从事非法营运,也有利于执法人员在实际查处中有效辨别顺风车和非法营运。
该科室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驾驶员、合乘者及合乘平台各方自愿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也就是说,车主和乘客在拼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所产生的责任事故等,虽然不再受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约束,但是受合同法等法规的约束,乘客人身安全会得到相应保障。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姚华称,拼车的一大特点在于便宜和方便,这也是吸引乘客乘坐的主要原因,但是拼车带来的时间、路线、费用、安全等问题亟待完善。比如车主和乘客拼车只是分摊费用,车主在没有额外获利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该如何界定责任?如果车主利用多个身份在不同平台注册进行非法运营,又该怎么应对?相关条例应该更加完善和细致,才能让拼车更为市民接受。
编辑 易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