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南国法援丨亡夫房屋被出租,妻子能否拿租金?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韦女士问:我的丈夫去世后,遗留的房屋被丈夫的弟弟出租,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我有没有权利分配?

方潇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你作为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并且有权利获得此房屋出租所获得的租金。(南国早报记者 王世杰 实习生 王一涵 韦苏涵 整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