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问:我儿子准备离婚,婚前两家父母一起出钱给小两口全款买房,房产登记在他俩名下,离婚的话,房子归谁?
刘剀律师解答: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各自父母的出资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属按份共有。(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8月9日(周一)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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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