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女士问:我买了某楼盘的商铺,开发商当初声称会引进多家企业入驻,实行售后返租。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并交款,开发商之后返还了部分租金,但前两年开发商以疫情为由拖欠租金。业主找开发商协商均未得到解决,我们应如何维权?
戴冠媚律师解答:购买商铺属于投资行为,这类纠纷不属于消费者协会受理范围。对于此种情形,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工商、房产部门投诉。如涉嫌广告虚假宣传、楼市非法集资等情况,一旦发现开发商蓄意诈骗、卷款逃匿,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业主还可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主张支付租金或收回房屋或者确认协议无效收回投资款。
(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