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郭燕群
8月25日,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南宁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简称非遗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非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南宁市拟建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遗传承体验设施。
截至目前,南宁市共有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4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11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5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9项。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纳入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等,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南宁市拟利用市文物保护单位——周家坡古民居建筑群建设集非遗精粹展示、活态学习、交流、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今年5月已完成立项。
在南宁,211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基本同步建立传承基地或传承示范户,认定181名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同时采取发放补贴、提供场所等形式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激励,有效带动其发挥“活宝库”作用,持续开展收徒授课、著书立作、展演展示等活动。据统计,自非遗法实施以来,南宁市累计发放各类非遗传承人补贴69.9万元,经由传承人带动建立大、中、小学非遗传承基地逾30个,其他社区、家庭建立传承基地达100多个,成效突出。
今年5月下旬,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南宁市贯彻实施非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目前,非遗保护经费以财政和中央资金投入为主,来源渠道单一;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缓慢、有待完善;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后继乏人等问题,制约着南宁市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发展。
在非遗队伍建设方面,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建立非遗传承人人才库,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管理;着力解决非遗保护经费不足问题;建立一批非遗研究、培训基地;适时启动南宁市非遗保护立法等等。
建立和完善南宁市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形成包括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报告建议,推动非遗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将非遗保护融合于乡村振兴、研学旅游、文艺创作等领域,开创非遗保护高质量发展新路径。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推动一些非遗项目产业化、市场化。对具有民族民间特色且市场需求量大的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推动形成产业,创立非遗产业品牌。
对文化产品创意不足的现状,建议大力支持非遗文创产业发展,真正把非遗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产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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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褚瑞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