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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丨换工作后查出职业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张女士问:我母亲1970年到1986年在A单位上班,后来调到了B单位,一直到1996年退休。2014年,她查出来患职业性放射性肿瘤,省职业病防治院认为是她在A单位上班期间接触放射性粉尘导致的,这属于工伤吗?

吴艺霞律师解答:应当属于工伤,工伤的核心在于因工作受伤或患病,该事实不因职工工作单位变动而改变。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此处所规定的待遇当然包括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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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