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世杰 实习生韦苏涵
某先生问:我母亲于7年前过世,父亲于今年过世,父亲过世时留下遗嘱,将父母婚姻存续期间自建的一栋房屋留给我。目前该房屋在出租,这个月底租期届满。我大哥对父亲遗嘱不满,表示要在租期届满时强占房屋,并多次扬言要杀了我和妹妹。请问,如果大哥持刀闯入我家中,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遗嘱继承的效力及过户如何进行?
卢诗雨律师解答:本案属于遗嘱继承纠纷,首先,正当防卫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判定得非常谨慎,不建议普通群众以如此过激的方式应对非法入侵住房,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保存你大哥威胁的证据,然后报警,保留好报警回执。如果多次威胁,待诉讼后可向主审法官陈明情况,提供报警回执,申请人身保护令;其次,对于遗嘱继承的效力,可以通过诉讼确认,可以向你大哥经常居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确认依据遗嘱及法定继承人,你大哥、你、你妹妹分别可以获得多少遗产,得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再依据该判决向住建局申请房产过户。
9月24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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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