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2900元购买5张南宁方特年卡,过了激活期就作废了?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经小飞

9月24日,南宁市民谢女士反映,她此前花2900元给家人购买了5张南宁方特东盟神画园(以下简称“南宁方特”)的优惠年卡,没注意过了激活期,跟方特客服联系时,对方却说不能再激活也不同意退款。之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25日,南宁方特答应帮谢女士申请退款。

年卡过了激活期无法再激活

谢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份,她花2900购买5张优惠年卡后,准备带家人去南宁方特游玩。

按照年卡上的约定,该年卡需在8月3日至9月22日期间激活。谢女士因为工作忙把激活的事给忘了,9月23日再想起此事时,马上跟方特全国客服热线进行了联系。客服工作人员称,要跟领导汇报后再看如何处理。

▲谢女士购买优惠年卡时,商家对该年卡的一些约定。图片由谢女士提供

不久,相关工作人员回电称,因为是谢女士的疏忽导致该年卡不能激活,因此造成的损失需由其本人来承担,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该年卡既不能再激活,也不能直接办理退款。解决方案有两个:一是让谢女士用一张年卡换两张次卡;二是由谢女士全款购买两张年卡(1200元/张),再帮其申请退掉那5张优惠年卡。

消费者称不退款是霸王条款

谢女士表示无法接受上述解决方案。她认为,自己花2900元购买的优惠年卡,还没享受到方特提供的服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激活年卡,她本人是要负一定的责任,但方特作为商家,应该有其他可补救的办法,不能退款或者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全额年卡或者次卡的行为是一种霸王条款。

对此,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家推出的优惠年卡,属于预付款消费行为,消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激活,如果确实给商家造成了损失,商家可适当扣除一部分违约金。商家不给消费者激活也不同意退款,是不合适的,与法律规定的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公平交易的原则相违背。出现上述问题后,商家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应有适当的补救措施。

商家答应帮消费者申请退款

接到谢女士的反映后,9月25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跟南宁方特进行了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初谢女士是跟方特总部客服反映此事的,南宁方特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跟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通过内部协调,目前已答应帮谢女士申请退款。

9月25日下午,谢女士跟记者反馈称,南宁方特有关工作人员跟她联系后,虽已口头答应帮助办理退款,但目前她的账户里还没收到退回的钱款。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