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彭庆
北海“阳光100游泳健身俱乐部”通过虚假宣传和低价引诱,诱使1000多人交纳会费,后将骗取的会费肆意挥霍瓜分,且拒不支付员工工资,涉案金额达200多万。9月27日上午,北海市海城区法院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审理该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黄某龙涉嫌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图为庭审现场。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供图
低廉会费做饵
健身中心卷走200多万会费
记者了解到,22岁的黄某龙是广东廉江人,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其间,他曾在广东湛江市某健身中心工作,逐渐熟悉了健身中心吸纳会员、收取费用的“套路”。
2018年底,他与人合伙投入少量资金在广东信宜市设立了“阳光100游泳健身俱乐部”,利用高档装修和低廉会费做诱饵,骗取市民办卡充值,以此开始了他的诈骗敛财之路。
信宜市的门店于2019年5月停业,但几乎同一时间,黄某龙就与同乡黄某胜等3人(均另案处理)在北海市合伙出资50万注册设立北海维斯达健身有限公司,由黄某龙担任法定代表人,开办“阳光100游泳健身连锁”,通过同样的手段开始敛财。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先后有1055人/次缴纳会员费、学费和定金等款项给被告人黄某龙,金额总数达2328242元。其中少部分会费被用于购买健身器材、租赁场地,绝大部分被黄某龙等人肆意挥霍和瓜分。
▲图为庭审现场。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供图
拖欠员工工资
潜逃广东后被抓
同年10月底,“阳光100游泳健身俱乐部”在开业仅3个月后就进入停业状态。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当时曾有多名会员与涉事健身俱乐部交涉,要求退还会费,但均无果而终。
此外,黄某龙等人“跑路”后,涉事健身俱乐部共有43名员工向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称黄某龙拖欠员工工资达198349元。
同年12月,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北海维斯达健身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龙)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5日内结清并支付拖欠秦某兵等43名员工工资198349元。但黄某龙拒不支付,并逃往广东省廉江市躲避。
2020年6月,黄某龙被广东省廉江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办卡还需避雷
法官提醒市民擦亮眼睛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应当以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庭审现场。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供图
9月27日,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听取了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辩解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各类健身办卡的宣传中要擦亮眼睛,小心消费陷阱,选择证照齐全、经营情况稳定的商家。同时要提高警惕,在充值时要保持理性,尽量不要一次性充入大量金额,以免商家携款跑路导致遭受损失。此外,办理健身卡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索要票据,一旦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或卷款“蒸发”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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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