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制定印发,分批分类对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患者开展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全面推进全区健康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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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救治
囊括10个病种
据了解,此次救治对象是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
救助范围: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9种大病
●白内障
实施步骤:
●2017年,对核实核准的贫困患者开展集中救治,同步开展其他病种救治工作;
●2018年底,基本完成9种国家规定的大病和白内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任务,集中救治覆盖农村贫困人口;
●2020年,基本完成核实核准患有各种致贫大病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救治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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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
提高报销比例
专项救治将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紧密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需占药品总费用95%以上。
对于农村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住院费用除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外的自费部分,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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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救助方面,经医保、救助、保险等政策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予以适当补助。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患病贫困人口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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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
参加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可以先诊疗后付费。
患者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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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 记者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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