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宜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宜州市撤市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宜州市人民政府更名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宜州市各乡(镇)人民政府,更名为河池市宜州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中,宜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河池市宜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至2021年,届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县(市、区)人大同步换届。代表届次相应变更,代表名额不变,现任代表不再重新选举。
宜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名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其有隶属关系的工作机构名称相应变更。
宜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其有隶属关系的机关、部门和单位名称相应变更。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12月7日,自治区民政厅在官网发布了《自治区民政厅2016年工作绩效报告》。该报告首次证实了河池市下辖的宜州市撤市设区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消息。目前,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正有序进行。
来源丨 南国早报记者 陆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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